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新型材料加工項目(重新報批) 建設單位:江蘇沂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地理位置:沭陽縣高墟鎮臨港新城古泊善后河北岸。 項目投資:總投資18000萬。 生產規模:年生產120萬噸礦渣微粉。 勞動定員及生產制度:該項目總定員20人,兩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日為300天。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大氣環境 本項目共兩條生產線,每條生產線產生的生物質燃燒廢氣及抽風粉塵經2套粉末收集器收集處理后各通過1根20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無組織排放限值。 本項目應以原料庫棚及散裝庫為執行邊界,各設置50m衛生防護距離。根據實地踏勘,距離本項目廠界最近的敏感目標為項目東側的古泊村,距離為60m。因此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存在村莊、醫院、學校等敏感目標,今后該范圍內也不得設置村莊、醫院、學校等。 (2)水環境 本項目生活廢水及車輛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綠地灌溉水質》(GB/T25499-2010)中城市綠化水質標準,回用于廠區綠化,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廠區內車輛清洗不外排,因此本項目產生的廢水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可滿足環境管理要求。 (3)聲環境 對產生噪聲的設備采取減震、設置密閉隔聲、綠化等措施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物質燃燒爐渣、沉淀池沉渣和職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生物質燃燒爐渣收集后外售,因此各類固廢均可有效處置,不排放,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無不良影響。 3、環評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符合總量控制原則,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經治理達標排放后對周圍環境的貢獻量較小,當地環境質量仍能維持現狀。通過對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現狀評價以及項目的環境影響分析,在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江蘇沂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沭陽縣高墟鎮臨港新城古泊善后河北岸 聯系人:李宏衛 聯系電話:15052786928 環評單位名稱:江蘇瑞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市宿城區太湖路118號興鴻一品14號樓二層201鋪 聯系人:郝高云 聯系電話:18560325161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群眾可以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可能造成環境問題的意見及建議。 本項目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2020年7月14日起。 鏈接:環評文本